旅游投诉
1.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,认真受理各类旅游投诉。 2.处理重大的和跨地区的投诉案件及盟内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。 3.受理并处理全盟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。 4.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 监督检查工作,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 兴安盟旅游质量监督电话:0482一8214371